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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语言实验室、资料室安全守则

发布者:长治学院外语系 [发表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

一、语言实验室、资料室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必须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二、语言实验室、资料室需装置必备的安全设施(换气扇、消防灭火器材等)
三、对消防灭火器定期检查,不得任意挪用。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人人能正确使用必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四、语言实验室、资料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位置,不要任意移动,避免造成事故。
五、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格和操作规程。
六、语言实验室、资料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上报有关领导。
七、语言实验室、资料室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门、窗、电,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八、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配合安全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微格教室、资料室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