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空间 >> 综合资源 >> 正文

外语系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暂行细则 (2023 年修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

、总

为保证我系学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调动我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为同学们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促进 我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使我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更公正、合理,依据《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

选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评组织办法

1. 每年的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由我系学生资助工作组统一负责实施;学生综合考评的具体工作,由各班级评议小组完成,评议结果向全班公布。

2. 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由系党委副书记担任,系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为系全体辅导员、系团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和一名学生代表。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落实学 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审核班级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并根据要求予以公示,受理本系学生关于资助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3. 各班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为不少于专业学生总人 15%的学生代表。评议小组必须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评议,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和上报。在评定过程中,任何有争议的问题或者不确定的问题均由评议小组负责民主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4. 评定时,所有与个人、集体加减分相关的数据,参评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其中获奖证书必须提交原件。各班统计获奖项目清单,汇总后交系里备案。

5. 证书提交必须在班级综合测评评定之前,且发证日期需在本学年之内,超过此期限则不能参加本学年评选。

三、综合优秀奖学金等级及比例

1. 此项将学金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按学年评定,分别设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1200 元,按学生人数的 5%评选;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 元,按学生人数的 8%评选;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 元,按学生人数的 12%评选,其中一等、二等奖学金名额只舍不入,三等奖学金名额只入不舍,总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以学习成绩高者排前。

2. 学习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能享受一、二等奖学金,两门不合格者不能享受三等奖学金,体育不合格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四、个人附加分项目

(一)参加各类学科、知识、文体、创新创业竞赛

1. 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超级竞赛:

比赛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金奖)

(银奖)

(铜奖)

国家级

3

2.6

2.2

省级

2

1.6

1.2

地(市)、校级

1.2

0.8

0.4


注:上表为成员每人加分情况

2. 参加各级官方组织国家级A和B类的学科、知识竞赛,各类官方组织的文体竞赛获奖。具体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 杯大学生英语演讲赛、21 世纪杯英语演讲比赛、华东地区“中国日报·华澳杯”中澳友好英语大赛、“21 世纪·华澳杯“大学生中澳友好英语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等,其他竞赛见《学生手册》91-97页。

比赛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级

2

1.6

1.2

省级

1

0.8

0.6

地(市)、校级

0.5

0.4

0.3

系级

0.3

0.2

0.1

注:我系组织的英语风采大赛、配音大赛按照系级学科竞赛加分,且上表为成员每人加分情况

3. 参加校运会获奖:第一名加 0.6 分;第二、三名加 0.4 分;四至六名加 0.2 分;参加中长跑(800 米以上)比赛,完成比赛加 0.1 分。

注:上述奖项包括集体奖、个人奖。可累积加分。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担任学生干部

1.在校级团学、社联、新媒体、广播站、创业联盟等组织担任主席团成员,加 2 分。

2.在校级团学、社联、新媒体、广播站、创业联盟等组织担任部长层成员,加 1 分。

3.在系级团学组织、新媒体组织等担任主席团成员,加 2 分。

4.在系级团学组织,新媒体组织担任部长层成员,加 1 分。

5.在系级团学组织,新媒体组织担任干事,加 0.5 分。

6.担任社团负责人,加 0.5 分;获优秀社团的,负责人加 0.6 分。

7.担任班级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的,加 1 分;担任其他班级学生干部,加 0.3 分;担任宿舍长,加 0.1 分。

注:需相关组织提供任职证明和考核评定,考核等次需为合格。此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积。

(三)其它加分项目

1. 由校团委同意招募的志愿者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由系团委负责认证后报系里审核通过后,可加分。根据活动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由系会议研究给出具体加分标准。

2. 由本系老师作为指导老师的,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系级社会实践团队,按要求圆满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分别加 1 分、0.5 分、0.3 分(需提供印证材料)。

实践团队级别

负责人

成员

国家级

1

0.5

省级

0.5

0.2

地(市)、校级

0.2

0.1

系级

0.1

0.05


3. 参加实践调查、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获得优秀团队、个人等表彰的:国家级加 1 分;省级加 0.5 分;市级 0.2系级加 0.1 分(需提供印证材料)

4.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立项当年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大创项目级别

负责人

成员

国家级

1

0.5

省级

0.5

0.2

地(市)、校级

0.2

0.1


5. 每学期的宿舍卫生综合评定,进入“红”榜的宿舍成员,每人加0.05分;在系里组织的雷锋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每人加分0.05分。

6. 外语系认定的学科竞赛加分情况,按照国家级A和B类的学科、知识竞赛的加分情况降一个档次加分,具体见附表。

7. 系里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员方队成员、花束队、啦啦队等每人加0.05分。

8. 其它经过系会议研究认为可以加分的项目。加分标准由系会议研究确定。

五、个人扣分项目

1.无故拖欠学费:扣 0.5 分。

2.开学不按时返校,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扣 0.3 分。

3.擅自外出住宿,屡教不改者:扣 1 分。

4.旷课,每次扣 0.1 分,不设上限。

5.系班安排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无故不参加或缺席者, 每人每次扣 0.2 分(未经允许擅自早退或中途退场者按缺席算)。造成恶劣影响者,每人每次扣 0.3 分。

6.每月宿舍卫生检查,进入“黑”榜的宿舍人员,每人扣0.01分,每月可叠加。

7.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经系会议研究准予扣分的,根据实际情况由系会议确定扣分标准。

六、附则

1.附加分累积不得超过 4 分,超过 4 分按 4 分计。

2.系级活动加分项目由系团委认证。

3.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毕业生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4.本细则由外语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语系党委      外语系

2023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