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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长治学院外语系 [发表时间]:2019-06-03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晋财购【2014】11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务购买机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差、科研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选择以下方式:
    (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买,需公务卡支付;
    (二)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指定的机构购买,可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支付;
    (三)在市场上自行购买,报销时应提供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购票日机票市场价格截图,证明其票价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
    二、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同意。
    三、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计财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