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写作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教学活动的继续和深化,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外语系为加强毕业生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管理,使毕业论文写作、答辩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长治学院本科生毕业生论文写作规程》(长学院字[2012]139号)的要求,结合外语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1. 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是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必须进行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的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的全面检验,培养和训练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2. 论文必须提出和解决在本专业内的某一学术问题或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观点要正确,方法要得当,推理要合乎逻辑。
二、指导教师
1. 指导教师先由学生选报,然后由外语系统一确定。
2. 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均能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3.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对学生提出写作论文的明确要求;
(2)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题目,介绍参考书目,指导查阅资料的方法;
(3)指导学生拟出论文提纲,帮助制定论文撰写计划;
(4)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
(5)在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6)审阅论文初稿,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7)对论文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8)在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时,一定要回避;
(9)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撰写时,不得包办代替,要指导学生独立完成;
(10)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不能不管不问,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三、写作规程
(一)选题
1. 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选择体现本专业特点,符合本专业发展动态的题目,使学生能受到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
2. 毕业论文的选题由外语系组织有关教师拟出,要尽可能覆盖专业主干课程,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认真讨论筛选后,予以公布。
3. 毕业论文不应选用文艺创作的题目和综述类题目,应用型论文题目高于60%。
4. 学生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选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报外语系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改变。
5. 一般不准两个或几个人合写一个题目,如有需要两个以上合写一个题目时,须由指导教师同意,外语系领导批准,而且要分工合作,每人都得执笔。
6. 学生拟定毕业论文题目后,要填写选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外语系主任审查后可进入开题阶段。
(二)开题
1. 学生选定题目后,查阅资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对取得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提炼和综合,针对论文涉及的课题研究现状、课题研究意义作好充分论证,提出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研究的方法和步骤以及预期结果,然后编制论文提纲,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
2. 指导教师审核论文提纲、相关准备材料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出同意开题或暂缓开题的意见后,经外语系主任审核,外语系办公室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上盖章,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始进入论文的撰写阶段。
(三)撰写
1. 体例
(1)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即题目——作者姓名及外语系、级、班、学号——中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致谢。
(2)为便于编排和存档,毕业论文的封面、字体、字号、纸型要按外语系规定的统一要求设计,要求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标点符号。
(3)如有注释,则采用脚注,序号用①②③等形式标示。参考文献附于文章尾后(没有注释的附于全篇正文后),序号用[1][2][3]等形式标示。参考文献一般不得少于10个,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
2. 撰写、修改
(1)学生使用专业语言撰写论文,完成初稿后要听取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反复修改,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定稿;定稿的英文字符数应达到4000-6000。
(2)定稿的论文由学生按上述要求打印,然后一式三份统一交外语系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的结题及评阅阶段。
(四)结题
论文定稿后,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由学生撰写结题报告。
(五)论文评阅
1. 各教研室负责本学科毕业论文的初评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匿名评审。
2. 外语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指定论文评阅人(不低于三人)对本专业学生论文进行审阅,并填写《长治学院外语系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阅教师评分表》。
3. 评阅按如下要求逐项进行:
(1)对论文内容的评价。论文的选题是否恰当,资料是否丰富,在学术上、理论上的意义,有何实用价值、有无新的见解;
(2)对本专业理论和课题方面的知识掌握是否深入;
(3)论文的整体构架是否合理、研究方法是否有效、论证是否充分有力,有无独到之处;
(4)是否同意答辩。
(六)答辩
1. 对毕业论文答辩要严格把关。外语系成立毕业论文答辩领导组,由外语系主任任组长,外语系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组成,另设秘书1名(负责答辩会议的记录工作)。再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答辩教师一般由3—5人组成,每一个答辩小组设1名答辩秘书,2名记录员。
2. 所有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答辩。答辩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随机排定。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以旷考论,毕业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3. 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及论述的严谨程度,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和应变能力等。答辩时,所问的内容应为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论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等。
4.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学生个人先介绍毕业论文的构思和主要内容,时间为5—10分钟。
5. 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可根据每个学生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情况,参考论文审阅教师的初评意见,以百分制为毕业论文评定答辩成绩,最终答辩成绩为所有答辩老师成绩的平均值。
6. 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发生争议时,应充分讨论商定,必要时报请外语系答辩领导组裁决。
7. 对评为优秀和不及格有争议的毕业论文,外语系毕业论文答辩指导组要进行复议,并将复议意见以纪要的形式报教务部。
8. 答辩会议记录、论文答辩成绩评议表要妥善保管。
(六)其它
1. 毕业论文的成绩单由外语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后,外语系留存一份,报送教务部一份。
2. 毕业论文作为一门主修课程列入教学执行计划。毕业论文成绩要与毕业证、学士学位的授予直接挂钩,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以上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3. 学生的毕业论文,一份连同成绩单报送教务部,一份留存在外语系。
4. 外语系要从被评为优秀的论文中进行遴送,送交教务部编辑出版《长治学院毕业生优秀论文集》。
5. 学士学位论文写作、答辩工作完成后,外语系要将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指导过程、中期检查、评阅教师意见、指导教师意见、答辩情况、优秀论文推荐排序名单、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报告等一并按照学生学号顺序存档。